首次司法网拍卖一套房子 比市场价便宜10万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4-05-15 07:32:00

昨天上午10点,北京法院首次司法网络拍卖全部结束,4件拍品中的通州区通惠北路22号楼2单元305室的房产,经过23次出价,最终由竞买号为K6729的竞买人以140万元的价格竞得,比起拍价高出11万。其他拍品都无人报名参与。

对于公众关心的司法拍卖房是否受限购政策的限制问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明确答复称“受限制”,但区县房管部门在过户执行时又有所不同。

■现场

小户型房产最“受宠”

北京法院系统此次网拍唯一有人报名竞价的拍品,是由市二中院负责拍卖的通州区通惠北路22号楼2单元305室,建于1993年,建筑面积为67.63平方米,起拍价为129万元。

前天上午10点竞拍开始后,编号为M6182的竞买人最先举牌,以底价129万元竞买。此后,编号为K6729的竞买人举牌,出价129.5万元。K6729似乎对此套房产志在必得,其与编号为E1899的竞买人激烈竞争,两人轮流出价共计19次,其中有一次还是其给自己加价。

到前晚10点45分28秒,最先举牌的M6182又杀出来,出价139.5万元,随后竞价又停滞。昨天早上,4名报名者起初都没有动静,到了9点54分42秒,K6729忽然出价140万元,到10点拍卖结束前都没有遇到对手,最终胜出。3名竞买人总计出价23次,K6729占了12次。

与129万的起拍价相比,140万的成交价格多了11万元。

■评价

原房主表示还算满意

对于这一拍卖结果,市二中院司法网络拍卖评拍小组副组长詹同认为“比想象得要好”。他说,拍出去的那套小户型现在的市场价应该在150万元左右,竞买人以140万元竞得还是有得赚。此外,他曾听看房人说,那处房屋3年之后肯定要拆迁。

据介绍,这套小户型的原房主是被执行人,在一起委托合同纠纷中,与其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一起终审被裁定支付别人欠款56万元。被申请强执后,原房主曾打算自己在二手房市场上出售房屋还债,但约3个月都没能成交,最后同意由法院拍卖。

拍卖结束后,被执行人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对拍卖结果还算满意,但是和原来期望的价格相比还是有些差距。”

执行法官认为,这样的拍卖结果对大家是双赢,“原房主还债后还能剩余几十万,可以拿钱去租房”。

■后续

60天内启动二次拍卖

詹同说,此次竞拍成功的房屋,最终成交与否还要等竞得人在公告规定的7天时间内与法院取得联系,法院核实身份后,竞得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交付余款,法院会出具《法院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复印件、《拍卖成交确认书》。

詹同说,与传统拍卖相比,这套房屋通过网络竞拍,竞买人可以节省10余万元本要付给拍卖公司的佣金。具体过户时的税费等,和正常买卖一样,要与房管部门咨询交纳。

对于此次网拍没能吸引更多网民参与的原因,詹同认为可能是前期宣传不够,且很多人对网络竞拍操作有畏难情绪。最重要的还是房屋评估价高,“比如通州区紫运西里的房产,起拍的单价是每平方米两万出头,但是该小区房屋的市场价目前只有一万七八”。

詹同说,通过此次拍卖所获得的经验,法院今后将进一步研究起拍价如何确定的问题。

对于流拍的房产,按规定应在60日之内启动二次拍卖,合议庭合议之后向领导汇报,将确定下一次的起拍价,并会降拍。如果经过三次拍卖依旧卖不出去,将变卖。

■保障

为防猫腻邀纪检参与

2012年浙江法院首推司法网拍后,曾引发一些质疑。

对于网拍是否有可能出现暗箱操作的问题,詹同表示,首先,他们和淘宝网沟通过,对方明确表示后台的工作人员看不到法院的保留价等对外不公布的信息。“即便有技术手段,也是严格限制的。”

对于竞买人,淘宝网首先会在对方注册淘宝会员时核实其有效身份证件。竞拍成交后,竞得人要到法院办理手续,法院有身份证识别器等手段再核实其身份。即便有几个人商量好一起竞拍,但是他们也不能左右竞拍结果,因为他们掌握不了其他人是否参与竞拍。

从法院层面,詹同说,司法网拍全程网上操作,法院只需在事前设定起拍价和保留价,不再介入拍卖过程,仅通过网络进行远程实时监督。“法院和竞买人都是物理隔绝的,成交之前都不知道谁是竞买人。法院后台看到的竞拍页面和网友看到的一样,只是多了‘中止’、‘撤回’两个按钮。”

詹同还说,法院为了防止出现拍卖中的“猫腻”,将起拍价等都公开,并成立评拍小组,让法院的纪检部门参加定价。第二次拍卖的降价幅度都要纪检部门参与,也要和领导汇报。

■追访

涉及政策自行咨询

曾有媒体在报道时,直接表述“司法拍卖的房屋不受限购限制”。

对此,詹同表示,法院不参与审查竞拍人是否有购房资格。在发布竞买须知时,法院会注明“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詹同称,也有当事人咨询司法竞拍所得的房产是否受北京限购政策的限制,他们不会答复此问题,而是让当事人自己先到相关区县的房管局、住建委等相关部门咨询,看自己的情况能否在竞拍成功后过户,如果觉得自己符合就参与竞买,但如果最终拿着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文件没能办理过户,法院不管,竞买人要风险自担。

司法拍卖房也限购

昨天,记者咨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便民服务电话。接线员说,按照目前的政策规定,在京没有购房资格的人,拍下司法拍卖的房屋也过不了户,并称“司法拍卖的房屋不受限购限制”的表述不准确。

记者随后咨询海淀区房屋管理局,接线人员称,法院拍卖房屋的过户不受限购政策限制。此前,也有媒体转述执行法官的话,称北京各区县房管部门对司法拍卖房屋的过户执行有所不同,有的区房管部门在市民提交了法院的执行文件后,即使发现他已经没有购房资格,也可以过户。

记者再次致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接线员重申“凡是法院拍卖房屋都受限购政策影响”,并认为区房管局对政策理解得不对。

本版采写京华时报记者裴晓兰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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