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封闭运行”的说法再次浮出水面。昨日,市住建委发布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出为配售型保障房封闭运行管理搭建雏形,尽快明确试点、出台指导意见,实现保障房内循环。
据介绍,市住建委在着手搭建一个全市保障房存量房交易平台,这个已购保障房的交易平台的设计目的,就是实现封闭运行管理、保障房回购、换租等功能。
如何试点封闭运行尚未确定
早在2011年,北京曾提出要建立健全保障房分配和后期监管机制,尽快建立经适房封闭运行机制,完善政府回购制度。
根据当时住建委的解读,封闭运行后,新购买经适房将不得上市交易。如果确要出售,只能由政府回购。
不过此后,经适房的封闭运行并没有很快实行,并渐渐淡出人们视野。
对于此次北京再次提出,将试点配售型保障房的封闭运行管理,市住建委表示,目前相关的政策还在研究中,尚未确定。
专家预计经适房封闭可能性大
专家表示,北京的配售型保障房有两种,经适房和限价房。由于限价房当时的制度设计上,是带有一定的商品房属性的,因此强制封闭运行管理可能性不大。最可能进行封闭运行管理试点的还是经适房。
“前几年提出封闭运行管理时,主管部门解读的是对之后新购的经适房实行封闭管理,老的经适房仍按照原规定。因此预计,即使此次真正实行封闭管理,针对的也应该是新购的经适房。”专家表示。而对于已购经适房和限价房上市交易管理规定,此次《意见》中也提出将完善政策。已购经适房和限价房达到上市交易年限的,鼓励通过统一交易平台优先向符合条件的备案家庭出售。
新闻资料
经适房上市政策
当前北京经适房上市政策以2008年4月8日为“分水岭”,之前的“老房”和之后的“新房”,采用不同的政策。
对于“新房”而言,未满5年的不得上市;满5年后可以上市,但出售时应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按原购经适房时的价格和出售时同地段房屋状况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房价差的70%补交,同等价格条件下,住保部门可优先回购。
对于“老房”而言,未满5年与新房执行同样的政策。但满5年后上市交易的,补交价款是按上市成交价的10%补交土地收益。同等价格条件下,住保部门可优先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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