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盘点京住房:经适房历经九年回归保障房本意
来源:地产中国网综合 2014-04-18 09:18:00 作者:赵莹莹
2007年4月
北京市发布首批限价房地块招标公告,用地总规划建筑面积约110万平方米。自此,为解决“夹心层”住房困难的限价房正式进入公众视线。
2007年9月
北京开始实施《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规定,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必须有北京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的,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经适房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并由政府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在补缴政府应得收益后取得完全产权。
2007年11月5日
市建委、市统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对北京市城八区城市居民申请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相关准入标准做出新规定。和此前申购经济适用房统一为家庭年收入6万元以下相比,新规定将每户人数分为1人到5人,分别制定相应的收入、资产、住房等标准。
2008年4月15日
《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北京市限价房供应对象为北京户口的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及的农民家庭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要通过街道(乡镇)、区(县)、市,“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的程序,才能取得购房资格。
2011年12月1日
《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公共租赁住房面向三类城市中低收入家庭配租:一是现有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二是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三是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
2012年4月27日
北京出台《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对象及租金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符合人均月收入在2400元(含)以下等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通过公开摇号承租公租房的,可获得政府提供的租金补贴,最高补贴为租金的95%。
2013年11月27日
北京出台《北京市自住型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在北京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可以购买自住房。其中,北京户籍无房家庭,且单身人士须年满25周岁;经适房、限价房轮候家庭,可以优先购买。
2014年2月12日
市住建委正式出台《北京市自住型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自住房摇号必须使用全市统一的摇号软件。摇号软件在设计中采用了“双重随机”概念,家庭编号随机产生、现场随机确定种子数,确保摇号结果公平公正。
2014年3月19日
市住建委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并轨分配及运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廉租房与公租房全面并轨,实行房源分配、租金标准、退出管理的三统一。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