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加快推进房地产税立法,房地产税与取消限购令同步推进。住房限购令与放松管制取向的改革是背道而驰的,推出伊始就被投资者预期为短期政策。从目前实践观察,限购令效果不尽如人意。
征收房地产税,可有效化解在土地财政体制下地方政府试图通过调整土地供应推高地价和房价的冲动。在拓展地方政府税收来源同时,可将资金投入到与公众密切相关的民生领域中来。
再次,尽快在全国范围内推出集体土地流转制度,根据住房需求情况而不是土地价格情况分批次集中土地,打破土地市场上的地方政府垄断。在土地财政体制下,地方政府有很强的意愿推高土地价格。因此,应尽快推出集体土地流转制度,扩大土地供应量,建立土地二级市场流转制度,打破土地市场上地方政府垄断土地供应的格局,让市场力量在土地市场上发挥主导作用。
最后,中央政府应制定并适时出台鼓励房地产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但必须明确,房地产市场化调控应是循序渐进的过程。从短期看,针对不同地区的市场现状,需采取差别化思路,一线城市限购仍需坚持。
从目前传出的一些地方的政策措施看,大幅放松限购、限贷,引导投资需求转向房地产市场,此次政策调控力度之大远超预期。如对其他地区形成示范效应,将进一步对房地产市场形成新一轮政策刺激。所以,中央政府应防止地方政府在房地产市场出现量缩价滞情况下,将落实房地产调控的市场化机制变为地方版刺激楼市的短期工具。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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