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路就是推进税制改革。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例。资源税、房地产税和环境税等均可作为地方税源的重要支柱,替代营业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这将从源头上改善地方财政,同时,一旦房地产税通过人大立法实施,将直接替代土地出让金,终结土地财政。这次两会已经明确,房地产税立法已经启动。
第三条路就是加快改革,厘清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和财权。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提出,要“抓紧研究调整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逐步理顺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保持现有财力格局总体稳定。”这不仅牵涉到财权,更牵涉到事权,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划分是一个国家治理的问题,需要通过立法加以解决。
三管齐下,有望将土地财政连根拔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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