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家装合同 向霸王条款说no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4-03-10 11: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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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装旺季已来临,但准备装修的业主们,您签订的是最新版本的家装合同吗?北京市工商局日前修订并宣布启用了新版家装合同,在工程更改、验收、付款方式等方面有了较大的变化,也更能保护甲乙双方的权益。但记者了解到,目前市场上新版合同并不多见,多数品牌公司仍在改制中。虽非强制性使用合同,但市工商局提示,消费者可要求使用范本。

权威解读

六大改变减少纠纷

北京市工商局合同处副处长李颖林介绍,老版合同是2003年出台的,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家装市场和家装投诉都发生了较大变化。为明确家装公司与消费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市工商局在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的大力支持下,于日前对家装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便是《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1.增加中期工程验收在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基础上,增加了中期工程验收,即在现场工程中,水、电管线铺设完成,厨房、卫生间墙砖铺设完成,现场木制加工等完成后进行的验收。李颖林介绍:“这样既能督促施工方按期保质完成施工,也能及时发现并尽早解决施工中的问题,减少完工后出现的返工和纠纷。”对此,业之峰装饰北京分公司工程总监胡增光表示此项能大大减少不规范施工方的投机取巧行为。“有的施工方不按程序来,忽视验收过程,甚至利用业主不懂装修知识,偷工减料,如该用轻钢龙骨的吊顶仍用木头,完工后不等验收就立马糊上。”

2.明确工程变更权利义务新版合同在第六条“工程变更”中增加了工程变更导致损失的承担方式、工期变化的处理方法等内容,明确了工程变更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中6.4条明确规定:“甲方不得与乙方设计师或施工人员私自确定工程变更内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担相应责任。”工程人员表示,这种规定明确了业主与设计师或者施工人员签私单的风险。

3.采用施工质量新标新版合同采用了最新出台的北京市地方标准《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使标准适用符合最新的家装行业发展需要。

4.工程款支付比例双方协商在北京市家装界和老版合同中,工程款分三次预定比例支付,如“首付款55%、中期款40%、尾款5%”。在新版中,工程款支付变为四次,付款节点分别是“签合同当日”、“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验收通过3日内”、“中期工程验收通过3日内”以及“竣工验收通过3日内”,而且新版合同没有规定预付比例,而是交由当事人双方自主协商。“这一改变赋予了消费者更大的自主权,保障了消费者的监督权,也更符合市场议价的原则。”工商局方面人士解释。胡增光评价:“这样灵活性更高。”

5.违约责任确定赔偿上限在现实装修过程中,违约情形十分常见。有业主因为太忙在验收节点不验收,有装饰公司工程施工拖沓导致工期延长,新版合同针对甲乙双方因违约所应承担的责任明确了上限,为工程总造价的20%,使违约金比例更为合理。文本也赋予了守约方必要的解约权,即如果一方违约状态持续满了一定期限,违约金虽有上限限制,但守约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避免因违约方恶意拖延而导致的纠纷久拖不决,如12.4条规定:“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四次工程款,应当向乙方按日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但累计不得超过工程造价总金额的20%。甲方延迟支付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有工程人士表示,如此一来,可以减少纠纷,保护遵守协议的一方。

6.合同附件更完善新版合同中增加了《工程决算单》,并针对工程中可能存在的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结算方面等个别的非重大问题,设计了《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以使业主能够早日入住。今朝装饰工程部经理崔涛表示,在遇到一些需要维修但又完全不影响居住的情况下,此协议能够减少业主损失,让业主早日入住,又不用担心遗留的售后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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