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紧地产项目监管的笼子,别让消费者再“雾里看花”
尽管已有较为完备的商品房合同备案制度,但市场上在售商品房多为期房,从合同备案完毕到最终交房,一般需要一至两年时间。因此,类似海南这样“一房二卖、一房多押”的房产纠纷案例,近年来在广东、河南、山东等地时有发生。
一些业内人士表示,虽说为防范房地产开发商一房多卖,规定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制度,但是对开发商不按规定进行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的,现行的政策、法规确的处罚并未十分清晰地予以明确。
如何加强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管理,避免多部门的监管职能成为一纸空文?
部分房地产和法律领域专家认为,应加强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管理,完善预售资金监管机制,强化商品房销售应尽早摆脱“九龙治水”的分散局面,健全房地产公司管理内控制度,使监管形成合力,避免多部门的监管职能成为一纸空文。
“加强房地产预售商品房的管理监督力度是根治‘一房多卖’的首要措施。”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童伟华表示,住建部门要提高商品房预售许可门槛,严格审批房屋预售许可证和严格监督房屋预售、抵押登记,切实资质偏差、借钱圈地的房地产企业将挡在门外。
海南川海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建平律师说,参与项目审批的部门,都应该建立全过程管理、责任倒查、终身负责的机制,使项目投诉和案件处理与职能部门绩效考核挂钩,弥补政府管理部门的缺位和失措,避免市场上“黑心房”大行其道。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张东表示,应加强对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监管,将购房预售款进入政府监管的开发商账户,促使开发商必须在项目达到一定进度后,才可按计划支取商品房预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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