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花招,请你看清
日前,省工商局经济检查总队对成都及周边卫星城镇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虚假宣传行为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执法人员发现开发商普遍存在3种虚假宣传行为,提醒市民注意。
赠送面积
阳台、露台、飘窗等本就只算半面积或不算面积;开发商却将这些部分拿来“送人情”,名曰“赠送面积”
真相
省经检总队相关负责人解释,这部分本来就是消费者应该获得的,而不是开发商赠送的。如果房地产开发商确实赠送了房屋的一部分产权面积,这部分没有计价,才真正给消费者赠送了面积。
虚构空间
开发商利用隔栅、结构板等方式虚构房屋使用空间,表述为“赠送面积”,达到吸引效果增加房屋销售
真相
省工商局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开发商所谓的“赠送面积”往往都是规定只能算半面积或者不算面积的;开发商将隔栅、结构板作为赠送面积的,购房者应该考虑到非法搭建带来的后果。
承诺回报
开发商在广告上使用“绝对化”以及宣传投资回报的承诺性语言,例如“城南销冠”“绝版户型”“即买即收益”等
真相
按国家工商总局《房地产广告发布的暂行规定》,开发商在房屋销售中,不得有融资或者变相融资,不得含有升值和增值的承诺。省工商局提醒市民,购买时要根据需求理智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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