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京供暖费累计拖欠数亿 居民收缴率仅5成

来源:地产中国网综合 2014-01-03 09:07:00

■现状

供热方采暖方权利失衡

北京嘉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江雪代理了多起供热合同纠纷案,同时她也是《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的起草组成员之一。

她告诉北京晨报记者,2002年,北京市高院发布关于发布审理供热费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通知中说,供热单位属于社会公用企业,履行供热义务不仅是基于合同的约定,而且是基于有关行政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政府每年冬季也均要求并检查供热方是否保证正常供热。由此供热合同具有不同于其他民事合同的公共服务性、行政强制性和强制继续履行的特点,供热合同中供热方与采暖方的权利失衡。并且,由于实际采暖单位与个人众多,居住分散,供热单位在主张权利方面处于不利地位。

“用通俗的语言举个例子,比如我开了一家饭馆,你吃饭不给钱,那下次我可以不让你进门。但供热单位这个‘饭馆’却因为担负着社会责任,一而再再而三地不得不向‘吃白食’的人提供服务,流失的是政府给供暖企业的补贴、大多数用户缴纳的供暖费和供热企业的利益。”

■处置

恶意欠费单位将被曝光

2010年,市热力集团成立热费清欠中心。通过对以前的欠费情况进行梳理、分类,市热力集团共排查出居民欠费、物业欠费、倒闭破产企业无力支付热费、政策问题欠费、恶意欠费、侵占热费、投资欠费、内部管理问题欠费等八大原因。

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2013年8月20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要求由市市政市容委会同市热力集团等单位,全面梳理本市欠缴供暖费情况,根据不同欠费主题分类进行清缴,对于低保和特困居民可以酌情减免,保障其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对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物业公司、私企、非困难家庭个体等,要运用法律行政手段进行清缴。

对于恶意欠费,市供热办也表示,将联合建委等部门加大打击力度,情节恶劣者将采取行政或司法手段予以处置。市热力集团也表示,目前正在对手中掌握的欠费大户进行整理,对恶意欠费的单位、非法收费并据为己有的物业公司等,将予以曝光。

■背景

供热:从全民福利到企业埋单

长期以来,供热在人们印象中一直是作为一种“全民福利”。自从上世纪50年代北京市参照苏联模式初步建立住宅锅炉供暖体系开始,供暖就成为计划经济时代一项重要的社会福利事业。计划经济时代,商品房还没有兴起,当时单位为所有本单位职工支付集中供暖费用。这一阶段的供暖费交纳模式是: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由财政全额划拨,企业由国家财政负责成本,所以单位供暖费用最终是由国家来承担。

进入上世纪90年代,大部分国企都实行了股份制改造,企业被推向市场,国家逐渐从企业经营活动中淡出。供暖费也由过去的企业“请客”、政府“埋单”,到付账的责任完全落到了企业的头上。

随着社会的发展,在出现了商品房之后,在房屋产权和单位剥离、房屋所有者与单位没有任何关系的情况下,仍然由单位承担供热费显然不合理。“交费的不用热,用热的不交费。”用热与交费主体的长期分离,使很多居民产生了“交热费是单位的事,找不到我头上”的观念。

市热力集团相关负责人说,“很多老旧小区交费难,就是因为这些小区里大都住着老企业的职工,他们的单位大都转制、破产、倒闭,居民让我们找单位,而单位又无力交欠款。”比如,北京一家曾经非常著名的洗衣机生产厂家,因为亏损而无法对职工的采暖费报销。即使报销也是仅仅报销几单后就再无力支付,职工报销采暖费都需要“抢”。“供热夹在各种矛盾当中,有时候,很多原本跟供热无关的矛盾都被转移到了供热身上,让供热费成了发泄出口,当了挡箭牌。”

律师江雪认为,解决问题的关键还是在于要建立公平公正的供热秩序,而目前的最大问题就在于牺牲了供热秩序、维护“福利”的“善意”让一些“恶意”钻了空子。(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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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京供暖费累计拖欠数亿 居民收缴率仅5成
来源:地产中国网综合2014-01-03 09:07:00
多年来,庞大的欠费一直是北京市热力集团这个北京市最大供热企业最头疼的难题之一。但当北京晨报记者想追问这张欠条到底有多“大”、到底是哪些单位在欠费时,集团负责人却无奈地说,已经有单位答应了清欠时间,这样再曝光人家就觉得“对不起”人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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