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 买了辣酱 能“抵消”服务费
昨天晚饭时间,记者到达位于朝阳门外华普大厦三楼的新沸腾鱼乡朝阳门店。该店是一家连锁餐饮企业,在大众点评等生活类网站均占据满五星点评。
进入店内,记者看到在散客区陈列杯子、盘碟等物品的服务台的上方挂着“谢绝自带酒水”的告示牌。
工作人员表示,包间有最低消费,8-10位低消800元,10位以上低消1000元。
记者表示要自带酒水,工作人员解释,不能自带酒水,如自带要根据酒的价值收取服务费,如普通红酒一瓶50元。至于具体什么品类的酒或者带多少瓶酒收取多少服务费并没有明确标准。
随后工作人员又称:“多加100你随便带什么酒都行。”并且支招给记者另一种“变通方法”,“要不买我们的自制辣酱也行,36元一盒,一盒里面有3瓶。这样你交了服务费还能得到东西。”
延伸 KTV也有餐饮行为 市民认为应适用条款
记者走访发现,不少KTV、酒吧都涉及点餐和酒水行为,以上这些条款是否也同样适用呢?
昨天下午5时,在位于朝阳区惠河南街附近的尚艺墅KTV里,记者以顾客身份询问包间是否可自带酒水及食品。服务员均给出否定答复:“如果吃东西,楼上有超市。”一名男服务员表示,如自带洋酒,每瓶收取200元开瓶费,“量贩式就指着卖东西(赚钱)”。
与该店相似,同样禁止自带酒水的还有麦乐迪KTV的不同分店。记者通过电话询问该KTV所在的朝外店、富力城店、安定门店和国贸店,对方均表示不可以自带酒水,如果带了必须寄存。
而位于惠新东街附近的钱柜KTV,则允许自带少量酒水。
“现在的KTV都能点餐,还有菜单,这种存在餐饮行为的商家我觉得也适用工商的条款。”记者随机询问了多位在以上KTV消费的市民,多数都认为市工商局发布的“条款”适用范围应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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