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试点第二波:广州深圳等地已制订方案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3-11-23 10:22:00

 改革路径

  “决定书”同时也提到了完善地方税体系。目前,消费税、房产税等均被纳入到地方主体税的考虑范围之中。楼继伟表示,房产税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普遍征收的一个税种,并已成为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

  在楼继伟看来,进行房产税改革有多重好处,“不仅是实现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有利于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差距。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也利于地方政府提供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

  “房产税作为典型的地方税种,不见得全国要统一开征,中央可以给出一个税率范围,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夺。”施正文说。

  具体到谁是继上海、重庆之后下一个试点房产税的地区?施正文称,这要看地方的意愿和积极性,需要地方争取,中央再批复,已经试点地区当年都曾表现出非常积极的态度。

  施正文认为,最应该征收房产税的是那些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一线城市。倪鹏飞也赞同这个观点:房产税扩围应该瞄准那些房价上涨较快、房地产泡沫比较严重、投资投机比较严重的城市,应该对一二线城市实行试点。

  今年坊间曾有传闻:南京、杭州等地将试点征收房产税,但因种种原因一再推迟。

  杭州能不能开展房产税征收试点?贾康称:“杭州房地产业非常活跃,全国都在关注,扩大房产税试点,都说会是杭州,我觉得在现在的舆论环境和鼓励多样化的观念、理性争论的氛围之下,杭州试点肯定有积极的因素。我们一起提建设性的意见,和管理部门互动。在今后或长或短的时间内,一旦管理部门认为操作方案可以付诸实行,就可以操作了。”

  据上述参与方案制订的专家介绍,目前广州、深圳的房产税试点方案均已完成,是不是上报则不太清楚,一旦上报之后,很有可能成为下一轮房产税试点的城市。对于这一观点,地方财税等部门则是严守秘密。

  “我认为深圳最应该试点房产税,深圳老说自己是排头兵、先行先试的实验区,为什么房产税不先行先试?”倪鹏飞甚至称。

  事实上,房产税扩围始终绕不开房产税立法问题,而立法的确需要一个较长过程。施正文表示,房产税立法的技术并不复杂,关键是要达成共识,房产税试点会逐步扩大,但过程会较为漫长。

  不久前,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财税改革课题组报告建议,及时总结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经验,统筹推进地产税费制度改革,将住房开发流转环节的税负转移到保有环节。基于扩大试点范围,力求从2015年1月1日起在全国推进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加快地方税源建设。

  但就现实而言,扩大房产税试点的阻力也不小,这其中包括房源复杂、体量大,以及利益集团的阻挠。

  “这些不是最大的问题,房种太多不是问题,不是完全产权就采取不是完全产权的办法,关键还是要看决策层的决心。”倪鹏飞表示。

    (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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