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试点第二波:广州深圳等地已制订方案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3-11-23 10:22:00

 全面扫清障碍

  11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中央层面,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各地也必须把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到一个部门。

  同一天,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答记者提问时亦表示,要加快推进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尽快实现全国联网。

  这是中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重大突破,业界将其解读为中央在释放“加速推进房产税改革”的信号。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作为一项基础性的制度,已经超出了不动产,它还为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提供重要依据,其作用超越了房地产本身,但它也的确为更大范围内征收房产税提供了条件,中央在为房产税扩围做准备。”倪鹏飞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

  倪鹏飞认为,不动产登记系统作为基础信息平台,将与住房信息联网一起,加速房产税扩围进程。

  事实上,早在2011年底,各地已从技术层面完成联网。但是,住建部已启动两年的个人住房信息联网则始终处于窘境,这与触及相关集团利益有关,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建立也存在类似阻碍。

  贾康曾表示,房产信息联网技术上没有问题,信息方面成为各种各样的孤岛,配套改革要冲破这种既得利益阻碍。正是由于信息联网与房产税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使信息联网阻力增加。

  中央已给出了信息联网的明确时间表。按照年初公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在2014年6月底前,发改委同相关部门推动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逐步纳入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由中央编办对方案统筹协调、提出意见。

  而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书”中则更加明确了房产税改革的方向。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近期在接受新华社等官方媒体采访时表示,下一步房产税改革的方向是减少房产建设和交易环节税费,增加保有环节税收,配套推进清费立税。

  与此同时,财税部门也在为开展更大范围的房产税试点组织培训,做相应的技术储备和人员储备。

  据悉,目前中国人民大学正在进行类似培训,上课的学生均为来自各地方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内容包括房产税改革方面的内容。

(责任编辑:)
相关阅读
即时资讯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恒通国际商务园B12C座五层
邮       编:100015
联系电话:010-59756138/6139
电子邮箱:dichan@dichanchina.com
网站无障碍
房产税试点第二波:广州深圳等地已制订方案
来源:地产中国网2013-11-23 10:22:00
长按保存图片

中国网地产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dichan@dichanchina.com 电话:010-59756138/6139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14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 权责申明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4号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