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决定》还提到,建立全社会房产基础数据统一平台,以及“探索实行官邸制”,未来这两项制度的实施,不仅可以减少公权力寻租贪腐的空间,而且可以挤出相当一部分住房存量,将会对房价起到一定的平抑之效。
除此之外,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还明确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房地产税作为完善税制必不可少的环节,从中长期来说,不仅可以有效调节贫富差距,而且还可有效抑制房地产投资(或投机)冲动。
应该说,围绕楼市调控,我们从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已可明确感知,未来我国楼市调控的主导思维,将会从过去的行政化楼市调控思维,转变为市场化楼市调控思维——这其中,理顺土地市场是核心,住房信息公开、官邸制以及房产税扩容是必要辅助。
市场化的楼市调控,通过包括理顺土地市场在内的系统机制构建,虽短期成效不明显,但却可以收到平抑房价的长期之效。基于此,我们可以初步推断,未来以市场化思维主导的新一轮楼市调控,对短期房价虽不会冲击过大,但是之于中长期而言,我国整体房价将进入平稳、乃至震荡下跌(相较于CPI通胀指数而言)的通道。
当然,市场的交给市场,政府也要做好该做的事情,为社会提供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服务,不可缺位。相信随着这些改革措施的到位,行政化的楼市调控将逐渐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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