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动用维修资金需公示7天

来源:地产中国网综合 2013-10-09 09:21:00

据潇湘晨报报道,要如何充分发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保障作用?10月7日,记者从长沙市住建委获悉,长沙通过业主表决签名、双人外勘、工程造价审核等5项制度确保维修资金用到实处。

5项制度防维修资金被冒用

长沙市住建委副主任杨新武介绍,长沙目前采取了以下5个方面的措施。

首先是业主表决签名制。在业务管理系统中制定了业主意见签名表,根据“谁受益谁分摊”的原则,由相关受益业主在签名表上进行表决签名。

二是双人外勘制。资金使用划拨前,委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与申请人一同实地勘察。

三是工程造价审核制。3万元以下的维修资金使用项目由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核,3万元以上的由具有工程造价审核资质的审价机构对工程项目进行审价。

四是层级审批制。50万元以下的维修资金使用项目,由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分管领导审批;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以下的维修资金使用项目,由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领导审核后,报市住建委分管领导审批;100万元以上报市住建委行政一把手审批,并报市基金监管领导小组备案。

五是全程公示制。业务正常受理后,由工作人员将项目基本情况、业主签名表、资金分摊表等材料张贴在小区醒目位置公示7日,同时在长沙房产政务信息网上同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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