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积极调研业主大会自行管理模式
根据《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须经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表决同意(“双三分之二同意”)。
《长沙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今年7月开始实施,其中明确了三种使用模式,即一般使用模式(“双三分之二同意”)、应急维修模式和一次性表决模式。应急维修模式是指,对应急维修范围内的物业维修资金项目,经专业鉴定部门鉴定后,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向区建设(房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公示后可以直接从受益业主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中划拨。
一次性表决模式是指,对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受益且单项物业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费用在3万元以下的物业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可以采取一次性表决的方式使用维修资金。
《办法》同时也规定,成立业主大会的,可以由业主大会自行管理本小区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然而长沙市目前还没有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自行管理的案例。“目前,我们正在积极进行调研。”杨新武说。
凡是交存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登录长沙房产政务信息网,在“在线办理”的“个人业务查询”下,点击进入“个人维修资金查询”,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和房号信息就可以查到该户名下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和利息等详细情况。对于以往使用过维修资金进行维修的项目,业主如需了解情况,也可输入小区名称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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