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这两个必要条件,会发现鄂尔多斯和温州都符合。2011年之前的几年内,这两个地区房价上涨几倍,投资投机需求非常旺盛,占比明显超过50%。2011年初,鄂尔多斯很多楼盘单价超每平米2万元。而温州房价更高,市区均价与杭州差不多,位列全国前几名,最贵楼盘单价曾一度高达10万元左右。2011年,两地房价持续下跌,领跌全国,泡沫破灭。另外,1992-1994年海南的房价泡沫及崩盘,也符合这两个条件。
另一个概念是开发过度,或供应过剩和高空置率,三个说法相近。开发过度、供应过剩,是指大规模的在建或已经竣工的房屋,无法售出或租出,房屋市场存在严重的供大于求情况,并使开发商的经营活动受到明显负面影响,或者已出现开发商破产、老板跑路、楼盘停工,甚至楼盘烂尾等现象。
房地产泡沫与供应过剩之间,存在密切联系。在房价泡沫形成阶段,市场销售火爆,价格大涨,这使开发商热情高涨,扩大开发规模,扩张经营。但当泡沫破灭后,市场一落千丈,成交萎缩,房价下跌,甚至是暴跌。由于房产开发周期较长,从购地到卖房,一般需要1-2年时间,近几年部分项目已缩短至半年至一年。泡沫破灭时,还有很多项目没有达到卖房条件,这些楼盘就成为滞销品,也是房价泡沫破灭后的牺牲品,从而出现供应过剩的局面。从房地产泡沫与供应过剩关系的主动性上分析,主要是前者影响后者。
房价泡沫与供应过剩之间的区别,是显而易见的。泡沫主要特征在于房价大涨。而供应过剩却并不意味着房价大涨,或曾大涨过,所以也就不一定存在房价泡沫。这在现阶段的中国尤其明显。比如,广大中西部地区以及三四线城市,近几年房价涨幅并不大,不存在泡沫,但在这些地区土地不稀缺。在地方政府追求政绩、财政收入的利益驱动下,导致土地大量供应。同时,规划了很多新城新区,利用行政权力大量从农民手中廉价征地,转手高价卖地给开发商,房地产开发规模过大,形成了明显的供大于求甚至过剩的情况。社会上争议较多的贵阳,超级大盘较多,属于供大于求(但尚难定性为过剩),房价水平只有每平米5000元,低于东部很多三四线城市,何来泡沫?
房地产泡沫的结局,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泡沫比较大,只能任其破灭,历史上日本、中国香港、美国、中国台湾、西班牙、爱尔兰等皆出现过。在主要城市中,房价累计下跌幅度,一般会超过三成,下跌和盘整时间,一般会超过三年;另一种是泡沫较小,如果政府政策得当,不会破灭,通过几年的房价波动、阴跌,就能完成调整。如果政策没什么作为,则也会出现房价明显下跌。房价泡沫及破灭,会对经济与金融形成负面影响。
商品房供应量略大于需求量,这是比较适宜的状态。供应过剩,则是供应明显大于需求,一方面会抑制房价上涨,另一方面也会导致社会资金沉淀和社会资源浪费,甚至部分区域如新城地区形成大量房屋空置,变成空城和“鬼城”,业主、企业、银行、政府都会受到利益损失。当然,房地产泡沫的负面影响,远超供应过剩。况且,有些情况下,供应过剩也是泡沫破灭的结果之一。(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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