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推以“租房养老” 无失去房产之忧

来源:北京日报 2013-09-16 09:33:00

链接

养老服务保障目标

1、千名老人至少35张社会养老床位

《意见》明确目标,到2020年,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全国社会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5至40张。

目前,北京养老床位已经达到8万多张,每千名老人拥有超过35张床位;“十二五”末,养老床位将达到12万张以上。日间养老照料中心已经覆盖数百家街道社区,未来3年有望实现全覆盖。

2、支持二级以上医院设老年病科

《意见》指出,医疗机构要积极支持和发展养老服务,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做好老年慢病防治和康复护理。要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建立社区医院与老年人家庭医疗契约服务关系。

在北京,协和医院等三甲医院已经率先设立老年科,为老人提供“一站式”的全科综合诊疗服务。

3、政府办养老床位逐步公建民营

《意见》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积极稳妥地把专门面向社会提供经营性服务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成为企业。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床位应逐步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管理运营,积极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委托管理等方式,运营公有产权的养老服务设施。

目前,北京已经明确提出,今年起新建的养老机构都要实现公办民营,大部分乡镇办的养老院,也将实现这种方式经营,提高床位利用率。

4、社区养老设施不得少于人均0.1平方米

《意见》要求,各地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要按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凡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不得挪作他用。

(责任编辑:)
即时资讯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恒通国际商务园B12C座五层
邮       编:100015
联系电话:010-59756138/6139
电子邮箱:dichan@dichanchina.com
网站无障碍
北京拟推以“租房养老” 无失去房产之忧
来源:北京日报2013-09-16 09:33:00
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表示,北京(楼盘)市也即将出台本地“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其中,对于“以房养老”的相关政策,在北京的政策中也有所体现,但是将通过推进“租房置换”的形式来进行。据介绍,“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给金融机构,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金融机构可以获得房屋产权或者使用权。而“租房置换”则是通过出租房屋获取租金,最终通过租金收入来入住养老院。李红兵表示,“租房置换”是对“以房养老”形式的一种拓宽创新,既可以加强对房产资源的利用,还可以避免老人对丢失房产的担心。
长按保存图片

中国网地产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dichan@dichanchina.com 电话:010-59756138/6139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14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 权责申明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4号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