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海峡导报9月13日讯房子被人转租,能否有权收回?近日,集美区一名二房东因为转租房子被告上法庭,房东要求收回房子。
据房东阿龙起诉称,他将名下一套房屋,以毛坯房形式出租给阿强。但是,阿强却未经他同意,就将房屋装修分割成两小套,并进行转租以谋取租金差价。因此,他起诉请求解除与阿强签订的租赁合同。“你不让转租也不早说,我已经花钱装修房子了。”但是,被告的二房东阿强表示,他承租毛坯房目的就是要装修后再转租。当时,签订租赁合同时,房东并没有明确要求不让转租,应该是默认许可其改造房屋并进行转租。
经法官调解,近日双方各让一步,达成调解协议,同意半年后解除合同。
对此,法官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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