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断寻租获利链条,深圳保障房将实行封闭运作、内部流转,不让其上市。如果一定要上市,政府收益不少于50%。”随着保障房建设力度加强,各种丑闻也频频发生。
上周五,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就“保障房建设与管理”举行“一问一答”形式的专题询问会,深圳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吕锐锋、市府办、市发改委、市规土委、市住建局等负责人均出席并作答。
■声音
“经测算,未来3年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总需求约378亿元,当前保障房建设资金缺口大约240亿元,投融资压力较大。”
——深圳市发改委副主任丘健明
“为斩断寻租获利链条,下一步所有保障房要实行封闭运作,内部流转,不让保障房上市,如果一定要上市,政府收益不少于50%。”
——深圳市住建局局长李廷忠
■数说
“十二五”以来,深圳累计开工建设保障房12万套,竣工5万套,完成投资309亿元,开工量约占全省四分之一。
目前全市在建保障房项目125个,计划总投资616亿元,其中政府投资203亿元,社会投资413亿元,分别占33%、67%。
建设资金缺口240亿
数据显示,“十二五”以来,深圳累计开工建设保障房12万套,竣工5万套,完成投资309亿元,分别是“十一五”的1.5倍、2.5倍、2.8倍,开工量约占全省四分之一。目前在建保障性住房22万套(含完成前期工作项目),相当于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以来前30年政策性住房总量。
据市政府介绍,深圳采取“竞地价、限房价”或“定地价、竞房价”的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安居型商品房建设,通过企业自建、BT、BOT等方式,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不足问题。
目前全市在建保障房项目125个,计划总投资616亿元,其中政府投资203亿元,社会投资413亿元,分别占33%、67%。社会投资中,政府需回购130亿元,实际上政府投资超过计划总投资的50%。
“由于公共租赁住房依靠租金收入,投资回收期长,企业以BOT等方式参加建设运营的意愿不高。而企业代建的BT模式只是延迟政府支付时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建设资金筹措问题。”在提交给人大的报告中,市政府称,近年城市更新项目配建、企业利用自有用地集中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数量较多,建成后需要政府回购,市区两级均面临很大的财政压力。
“经测算,未来3年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总需求约378亿元。”市发改委副主任丘健明在问询会上坦言,深圳当前保障房建设资金缺口大约240亿元,投融资压力较大。为解决这一问题,深圳可能调低“十二五”保障房开工指标,“新开工21万套压力很大,有困难”。
公租房轮候库年底将推出
保障房供应是否公平也是最受关注的问题之一,而屡次被媒体曝光的丑闻事件也多与此有关。深圳市住建局局长李廷忠坦言,在当前房价高企的情况下,保障房建设难,分配则是“难上加难”。
“目前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库已建成,公租房轮候库正在征求意见,年底将推出。未来以需定建,实现先来先分,后来排队。”
“为斩断寻租获利链条,下一步所有保障房要实行封闭运作,内部流转,不让保障房上市,如果一定要上市,政府收益不少于50%。”李廷忠说,现在实施“房源信息、分配方案、申请信息、轮候排序、分配结果,以及骗租骗购骗补处罚”等“六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接受各方举报,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市政府介绍,对涉嫌违规违法的行为,已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70场,涉及271户家庭;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违规家庭开展“收房行动”,已收回保障性住房215套;对申请保障性住房涉嫌非诚信申报的9户家庭则启动行政处罚程序。
同时,深圳市政府也认为,部分市民对住房保障政策不理解,对诚信申报制度不够尊重。“比如今年连续曝光的安居型商品房摆‘乌龙事件’、‘两岁儿童’后备级人才问题,既暴露了有关部门工作存在不足,也反映出个别市民对住房保障政策不理解、不遵守。”
下半年专供3000套房源解决遗留问题
今年计划供应保障性住房2.5万套,预计全年实际可供应3万套。“下半年除正常分配外,还将拿出3000套房源专项解决户籍低收入家庭、大龄单身或单亲家庭等群体的住房困难及历史遗留问题。”
李廷忠表示,具体做法包括:对2009年以前的低收入家庭,特别是已经列入名册的家庭,在10月底解决经适房;对涉军群体比如越战老兵和基建工程兵,在10月底解决公租房或经适房;对单身和单亲群体,也将在龙悦居予以解决;对2007、2009年其他社会住房困难群体,当时只符合公共租赁房申请条件,但现在符合购买经适房条件的,也在龙悦居解决。
不过,部分人才住房保障问题尚未解决。一是2010年以前由于政策标准不一,有关部门和区政府为引进人才,在住房等方面作出的承诺无法与现行人才政策对接。二是目前人才认定标准偏向于科研型人才,而工作在一线、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实用型”人才,难以认定为高层次人才。工作时间5—20年、年龄在28—50岁之间的骨干人才,因受年龄限制,与现行人才安居政策难以衔接。
深圳市政府表示,将以卫生、教育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根据行业特点,探索制订“实用型”人才认定标准,对急需的“实用型”人才,只要符合条件,尽可能解决住房问题。
同时,对2010年以前以住房等各种承诺引进的各类人才,目前尚未兑现的,引导其通过租住公租房、领取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安居型商品房等渠道予以解决。(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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