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大型商业区以及居住区周边,经常因道路修建无法满足出行需求,形成一些固定的堵点。明年开始,这种问题将从源头得到遏制。日前,交通委发布《北京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要求四环内新建、改建建筑规模超过5000平方米的项目在实施之前,需先进行“交通测试”,若周边道路建设无法满足出行需求将不得开工建设。
>>交通评价主要内容
项目建设产生的交通需求与交通设施供给是否匹配
项目交通生成对交通设施的影响是否在可接受范围内
项目出入口通行能力是否满足进出交通需求
内外部交通组织是否合理、交通改善措施是否有效可行等
>>规定
超5000平米建筑动工前须测交通
按照《办法》要求,自明年1月1日起,四环路以内新建、改建建筑规模超过5000平方米,扩建新增建筑规模超过1000平方米的项目,均须进行交通影响评价。
中心城(四环路外)或城六区(四环路外)、顺义新城、通州新城、亦庄新城、大兴新城、房山新城、昌平新城、门城新城建筑规模超过1万平方米的公建类及超过3万平方米的居住类项目,怀柔新城、平谷新城、密云新城、延庆新城及其他地区内建筑规模超过2万平方米的公建类及超过5万平方米的居住类项目,也需要进行“交评”。
同时,规定交通枢纽、场站、公共停车场(库)等交通设施项目建设前,需通过“交通测试”。另外,当街区或功能区等区域性控制性详细规划在编制或修改时,也应进行区域交通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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