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成效
上海试点解决老问题
上海、重庆两地房产税改革试点,在打开局面方面起了重要作用。
此前有人指责上海、重庆试点好像成效不足,“动静不大”:税收很少;没看到房价急速下跌。其实,对房产税试点效果的评判,不能这么表面化。在上海、重庆搞试点,最重要的任务不是筹集收入,而是调节市场,影响人们的住房消费,并为省以下财税体制改革提供配套。房产税是按年可持续征收的,不能急于按少数地方试点的目前情况判断它一年能征多少税,而要看到未来房产税的财源支柱属性会逐渐显现。
还有,开征房产税房价不会应声而落。单靠一个税制不可能改变中国今后城镇化几十年进程中城市不动产价格上扬曲线的基本模样,但有了这个税收,会使这个上扬曲线的斜率降低,发展过程更加平稳,减少泡沫,不会动不动就大起大落,造成对社会生活的负面冲击。试点后,两地高端不动产成交量都明显下降,价格趋稳,这就是明显的正面效应。
此外,上海管理部门多年追求的一些不动产配置优化目标,通过税制的具体设计取得了很好的调节效果。比如,上海多年苦恼的问题是大家都愿意在城市中心区购置不动产,政府反复动员说周边地区很好,但市民的第一目标仍是中心区。这次上海方案里有一个杠杆:中心区域的税率是0.6%,周边区域的税率是0.4%,就差这么一点儿,便使现在的成交量被大量引流到周边区域。这也说明,搞市场经济要间接调控,运用规范的经济手段,而经济手段里税收是不可忽略的政策组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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