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表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探索设立民间资本发起的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和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进一步发挥民间资本在村镇银行改革发展中的作用。
而就在日前刚刚结束的陆家嘴论坛上,银监会、保监会的高层亦对于放开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表示了积极的态度。
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就在其主题演讲中提到,要调动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入股和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并允许发展成熟、经营稳健的村镇银行,在最低股比要求内,调整主发起行与其他股东资本比例。
“允许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民营金融机构,通过相关的制度安排,防范道德风险,防止风险外溢。”他表示。
此外,保监会发展改革部主任梁涛也表示,保险业在对外开放的同时,也应当努力推进对内开放。“去年年底,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国内支持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下一步保监会将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保险领域。”
业内呼吁理性“进场”
对于放开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宁波杉杉创业总经理宫毅建议,应该有步骤、有条件地放开。“准许你进入金融机构,但可以限制你的金融业务;准许成立民营银行,但可以有区域限制。直至逐步通过有效的监管,企业自身完善后再逐步放开。”
他认为,无论是从投资角度还是政策制定角度来看,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应参考防范道德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两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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