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改委、规划国土委昨天发出通知,要求全市新开工房屋建筑项目开始全面推行绿色建筑标准。以后各类房屋建筑项目,未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项目立项、规划和设计的,不予办理投资计划、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等有关审批手续。
绿色建筑标准在全市大面积推行后,将保证深圳今后新建建筑都采取一定的绿色建筑技术,从而实现节能降耗。而在这一标准推行过程中,政府工程将率先垂范,进行严格要求。
通知规定,由政府投资的各类房屋建筑项目,已批复项目概算且其绿色建筑增量成本未超过项目总投资3%的,无须办理概算调整手续,所需投资纳入项目总投资,待项目竣工后一并报送审计部门审计,项目总投资以审计结果为准。已批复项目概算且绿色建筑增量成本超过总投资额3%的,应当履行概算调整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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