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昨举行公租房咨询活动
首次发布新旧政策过渡指引
广州市《公租房办法》已自今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昨日,市住房保障办在越秀区人民公园南广场举办了公租房保障政策咨询活动,首次发布涉及九类家庭新旧政策过渡的指引,吸引了约5000名市民前来领取宣传资料。
市住房保障办表示,根据《公租房办法》,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有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租住的直管房、单位自管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只要其他申请条件符合,都可以申请公租房。不过家庭自由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9平方米至15平方米的,将不予提供公租房,直接发放差额租赁补贴。
记者了解到,根据广州市今年保障房分配计划,预计将可推出保障房共8000余套。预计 9~10月推出市本级建设筹集的经济适用住房约1400套,房源包括黄埔区大沙东项目及零星房源。年底约推出7000套公共租赁住房,位于天河、海珠、黄埔、白云四区,推出供应数量将视申请需求情况确定,届时将予以公布。
市住房保障办提醒市民,涉及新旧政策过渡及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可向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社区居委会了解详情,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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