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购二手房可做”4+3”贷款 消费贷款业务暗涨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3-05-23 09:58:00
新购二手房可做"4+3"贷款
需要较高收入证明———
某国有银行个贷中心的信贷员小刘,从国五条出台后就几乎没有过双休日,每天都会接到大量的房贷申请。本以为细则出台会缓解这一工作状态,但另一项激增的业务又让他忙得不可开交,个人抵押消费贷款的业务量出现明显上涨。《广厦时代》在调查中也发现,现在在各家中介公司,只要咨询房屋时提到是购买二套房,业务员们都会不遗余力地向客户推荐抵押消费贷款,而其附属的套现公司,也会从中赚取不少的手续费。银行资深人士透露,虽然央行、银监会明令禁止消费类贷款用于购房,但由于这种贷款期限短、风险较小,且需求旺盛,所以银行对消费类贷款的用途审核、监督并不严格,只要能提供消费合同,大都可以顺利地贷到款。
银行抵押消费贷款业务量明显上涨
小刘供职于某国有银行的石景山分行,主要从事个人贷款业务。进入4月,单纯的房贷申请少了,可个人抵押消费贷款的业务量又上来了。
小刘正在接触的一个客户方先生,他的名下没有房产,但曾经有过一套的贷款记录,属于“无房有贷”的家庭,按照规定,他购房的首付款比例不能低于60%。方先生手头资金并不宽裕,购房后还要面临装修和孩子就学的问题,因此他希望可以尽量减少首付款的比例。小刘就向他推荐了他们银行现在正在推行的一种“4+3”业务,通过这种业务,方先生的首付可以降到三成,以房屋按揭贷款名义贷出的部分最多可以贷30年,以个人抵押消费贷款部分贷出的钱最多可以贷10年,利率比基准利率上浮1%-10%。这种贷款模式,可以解决方先生短期的资金压力,贷款成本也基本没有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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