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港龙城市商业广场涉嫌售后包租、偷逃税款

来源:地产中国网综合 2013-05-16 08:14:00

售后包租、返本销售等营销模式引起的商业地产纠纷在各地频频上演,而2001年6月1日起执行的国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第十一条也已经明确禁止包租销售模式,苏州更是在2012年9月13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中严令禁止各种变相包租模式。但是最近记者却接到市民举报:新区港龙城市商业广场存在售后包租的情况,严重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包租协议一签十年 

房租抵房款涉嫌偷税漏税 

据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在新区港龙城市商业广场购买了一套27平方米,总价约120万元的商铺。在与开发商签订协议的时候,开发商表示除了签订购房协议外,还需要签订一份委托管理协议书。根据协议这套商铺将委托管理公司出租10年,其中前3年每年返还购房款的8%,直接抵扣购房款。“我的商铺总价应该是120万元,但是他们却用前三年的商铺收益抵扣了24%,只给了我一张90多万元的发票,把我的商铺价值缩水了近30万,这是不是涉嫌偷税漏税呢?而且会直接增加我未来出售这套商铺时要缴纳的税款。”张先生认为用商铺收益抵扣房款损害业主利益的同时也涉嫌偷税漏税。

对张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直接到新区港龙城市广场做了调查。现场售楼人员告诉记者,“新区港龙城市商业广场商铺面积为15-35平米,售价为3-5万元/㎡。在购买商铺的同时需要签订一份承诺委托管理协议,协议期限是十年,预计从2014年年底项目竣工时开始计算,前三年每年8%可以直接抵扣房款,而第四年开始就是和商管公司九一分成。”当记者质疑模式是否涉嫌违规时,售楼人员明确表示,在销售的时候就跟业主签订委托管理协议能更好地管理业主,方便后期市场营销,这是港龙城市商业广场优势所在,港龙的多个项目都是这样营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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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港龙城市商业广场涉嫌售后包租、偷逃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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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包租、返本销售等营销模式引起的商业地产纠纷在各地频频上演,而2001年6月1日起执行的国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第十一条也已经明确禁止包租销售模式,苏州更是在2012年9月13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中严令禁止各种变相包租模式。但是最近记者却接到市民举报:新区港龙城市商业广场存在售后包租的情况,严重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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