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山异地中考政策终于揭盅,但仔细查看相关细则后,不少家长失望地表示条件过于苛刻,难以达到标准。
根据《中山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显示,具有中山市初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报名参加该市初中学业考试,不受户籍限制,均可报名。
但同时也制定了相关的门槛:在中山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三年持有该市有效居住证、按照国家规定在中山参加社保连续三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具有该市初中学校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参加中山高中升学考试的,2013年起可与中山户籍生同等录取。
新政将有三年过渡期
记者在《细则》中了解到,为做好新旧政策的衔接,设置三年的政策过渡期。其中,已具有中山市初中学籍的2013年、2014年、2015年随迁子女应届初中毕业生,不符合三个“三年”标准的,限制报考有关普通高中学校。
而不符合三个“三年”条件的广东省户籍考生,可以报考普通高中。没有初中三年完整学籍的,限制报考市直属普通高中计划内正取生志愿。
不符合三个“三年”条件的外省户籍考生限制报考公办普通高中。但2013年,居住证、社保及学籍均满一年的,可报考民办普通高中;2014年,居住证、社保及学籍均满两年的,可以报考民办普通高中;2015年起,所有随迁子女必须满足三个“三年”条件,才可与中山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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