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建委:保障房房产证可增配偶名

来源:北京日报 2013-05-15 07:58:00

增名涉及房产权益变更单身申请婚后增名须原申请人同意

上周,北京发布新规,要求以家庭为单位新购买保障房的被保障家庭,需要在购房时由申请人夫妻双方共同签署买卖合同。既有保障房房产证也可以增加对方名称。而已经获得保障房的家庭,是否需要在房产证上增加配偶名?据区县房屋登记大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市住建委日前表示,保障房房屋原属夫妻其中一方的,可以持相关证明办理增名手续。不过,法律人士表示,房产证名称的变更会带来房屋产权的变化,需要夫妻双方对此达成一致。

过户大厅未现增名个案

“这原有的保障房房产证上要添上媳妇的名字,应该怎么填?”昨天上午,一名40来岁的中年男子在海淀区房屋登记大厅的咨询台前问了这么一个问题。

记者从海淀、丰台、朝阳等多个过户大厅获悉,前天是新规执行的首个周一,很多区县还未出现有人申请在保障房房产证上增名的个案,但来咨询的人明显增加。

“京十九条”执行后,二手房交易出现萎缩。海淀区房屋登记大厅中的人大约只有新政出台前的三分之一。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说,目前只有人咨询能否在保障房房产证上增名,以前也有人办理,并没因为保障房出了新的通知而增加。

据海淀区房屋登记大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前天一天,海淀区没有接到过在现有保障房名下加上配偶姓名的申请。而同样是保障房申请大户的朝阳区,由于已经采用了预约方式,要通过预约才能办理相关手续,因此前天也没有出现这样的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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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北京发布新规,要求以家庭为单位新购买保障房的被保障家庭,需要在购房时由申请人夫妻双方共同签署买卖合同。既有保障房房产证也可以增加对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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