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审查难
我国现行的房地产登记制度虽然已经基本建立,但存在着很多问题。登记机关不统一,收费标准不确定,这些都增加了交易成本。不动产登记本该是群众手中的权利,却演变成了登记机关手中的权力。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不动产登记存在着碎片化现象,多由各地房管部门进行分散登记。在有些地方还存在着房管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多头登记的问题。”
“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颁发房屋所有权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颁发土地使用权证,这样一来就造成了效率很低,搞得老百姓一头雾水。”刘俊海说。
刘俊海认为,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助于更好地保护物权,维护房地产市场的交易安全,增强交易的透明度,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
房管局的王先生向记者透露:“由于没有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登记机构的工作人员水平也普遍不高,大量的工作很难做到实质性审查,实际操作中漏登、错登的现象比比皆是,虽然对工作人员有一些培训考核,但大多走走形式。”
“我们局是一次性交登记费,但据我了解,有的地方是每年都要交。”王先生告诉本报记者,“各地的登记流程互有差异,但普遍效率不高,办一次不动产登记跑几个部门是常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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