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未结款先过户
马先生等遇到的买房人,都称一时拿不出大量现金,提出先支付1/3左右房款,过户后进行银行抵押,再支付剩下的房款。
完成网签和过户后,虽然约定45至60个工作日不等的还款时间(只有一户约定明确日期),但待还款时间临近时,再以应除去春节假期等理由一再拖延,直至无法联系。
4、代理人已失踪
多名卖房人称,事发后“我爱我家”人员曾寻找合同上签字的代理人。卖房人称,听“我爱我家”人员说,代理人“王某”身份证上的住址在顺义,他们找到王某的家,“人已经不在家了,家里一穷二白,根本赔偿不起。”
对于“女大款”张某,卖房人称,出事后一直联系不上,现在也没有找到。
■回应
我爱我家:全力维护卖方正当权益
昨晚,北京“我爱我家”公司通过邮件给记者发来对此事的回应。
购房者承诺全款
北京“我爱我家”公司称,近期确实有张姓买房人以代理人身份购房,其均以全款购买,先行支付1/3的房款为首付款,签署补充协议约定“过户后45-60个工作日支付剩余尾款”,同时主合同明确约定如延期付款每日支付卖方万分之五滞纳金。
此张姓购房人曾于2012年9月份在公司交易过一套房屋,已按上述类似约定全部支付房款并办理完毕过户手续。
“深表震惊和愤怒”
北京“我爱我家”公司称,得知张姓顾客逾期付款的违约行为,公司深表震惊和愤怒,遇到此事公司对卖方的处境十分理解及同情。同时立即采取了如下措施协助卖方:1、已给买方发送履约告知函,并在函中明确权利义务及所需承担的违约风险;2、同时提请卖方关注付款履约情况,保持信息沟通的及时性;3、对于拒不履行付款责任的买方,公司已积极配合协助卖方办理法院立案手续;4、对已经立案的争议房屋,积极协助卖方做了诉中财产保全;5、同时积极协调并多方渠道与涉嫌违约欺诈行为的买方代理人进行沟通联系,告知其当下严重情形,望其采取积极有效的态度和方法解决。
下一步,北京“我爱我家”公司将继续积极协助卖方和相关部门处理后续事宜,全力维护卖方的正当权益。
合同“不担保履行结果”
邮件中,北京“我爱我家”公司还说明了与北京伟嘉安捷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伟嘉安捷”)的关系,“伟嘉安捷”系独立的法人机构,是一个具有独立服务内容的实体公司,“我爱我家”和“伟嘉安捷”系松散型合作关系。
“我爱我家”完成居间义务后,根据客户需要,“伟嘉安捷”接受客户委托,为客户提供房屋买卖交易的后续服务。“伟嘉安捷”与客户之间的权利义务由有关各方签署的《交易保障服务合同》确定,主旨是为客户提供合同约定的深化服务,但并不包含任何对合同履行结果提供担保的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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