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规定:严禁开发商先收费后验房

来源:华西都市报 2013-03-27 10:15:00

过去交房时,开发商往往要求购房者先交契税和房屋权证登记费才能验房,这让不少购房者感到十分不合理。不过今后,这种情况在成都将大大减少。将于下月12日起实施的《成都市预售商品住房交付使用流程管理规定》明确提出,开发商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等作为验房的前提条件,更不能要求购房者先收房再验房。

昨日,记者从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获悉,《成都市预售商品住房交付使用流程管理规定》正式出台了,将于4月12日起实施。

近年来,购房者和开发商在交房时产生的纠纷越来越突出,而这份规定是成都首次正式规范商品住房的交付流程,不仅维护了购房者的利益,也维护了开发商的合法权益。

先验房再收房 开发商不能先提条件

近日,市民肖先生拨打了华西传媒呼叫中心96111投诉,他购买了华阳某楼盘,在交房时开发商要求先交契税和房屋权证登记费才能接房。

对于这种情况,《成都市预售商品住房交付使用流程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指出,开发商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签署物业管理文本等作为购房者验房的前提条件,更不能要求购房者先签字收房再去验房。

按照《规定》,交房的流程有四步。第一步,开发商核实购房人身份,本人不能到场的要有书面授权文件;第二步,验房,并进行书面记录;第三步,按房屋实测面积结算差异面积的费用,同时可自愿委托开发商代收相关税费;第四步,办理剩余手续,交钥匙。

验房时若发现需要整改的问题,开发商应该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但同时《规定》也提醒购房者,不能因小瑕疵而拒绝收房。

(责任编辑:)
即时资讯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恒通国际商务园B12C座五层
邮       编:100015
联系电话:010-59756138/6139
电子邮箱:dichan@dichanchina.com
成都出台规定:严禁开发商先收费后验房
来源:华西都市报2013-03-27 10:15:00
过去交房时,开发商往往要求购房者先交契税和房屋权证登记费才能验房,这让不少购房者感到十分不合理。不过今后,这种情况在成都将大大减少。将于下月12日起实施的《成都市预售商品住房交付使用流程管理规定》明确提出,开发商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等作为验房的前提条件,更不能要求购房者先收房再验房。
长按保存图片

中国网地产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dichan@dichanchina.com 电话:010-59756138/6139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14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4号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