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长沙晚报报道,从7月1日起,长沙城里那些因为电梯年久失修故障不断而烦恼的小区业主们再也不用为申请物业维修资金“双三分之二签名难”而发愁了——记者昨日从市政府法制办获悉,《长沙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将从7月1日起施行,根据此办法,小区有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等情形,需要立即对物业项目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的,维修费用可以直接从相关业主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破签名难 紧急情况可直接动用维修资金
家住芙蓉区某小区的何先生最近一直很郁闷——他家单元的电梯从去年开始就经常出现故障,隔几天就能听到老人和小孩被困在电梯里的消息;这个电梯早就过了保修期,只能动用维修资金了。但因为并不是每家每户都同意动用资金,所以没有达到“双三分之二签名”,电梯维修事宜难以进行。
7月1日起,类似何先生等市民的郁闷将会一扫而空。记者了解到,从该日起施行的《长沙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虽然仍然有“双三分之二签名”——即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必须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的条文,但办法同时亦规定,发生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消防、电力、供水、供气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或者部分设备损坏严重等重大安全隐患或者紧急情况;屋面、外墙防水局部损坏、渗漏严重;楼体单侧外墙饰面脱落,玻璃幕墙炸裂等危及人身安全以及其他发生危及人身安全和房屋使用安全紧急情况之一,需要立即对物业项目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的,维修费用可以直接从相关业主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物业维修资金三问
何时交?
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交存,且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代收。
交多少?
由主管部门根据本市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八分类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如何用?
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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