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雅斯超市“进场费”案引发各方关注

来源:地产中国网综合 2013-03-20 09:23:00

据《三峡晚报》报道,宜昌鑫柳商贸公司状告湖北雅斯连锁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斯超市)收取高额“进场费”的官司历经二审,宜昌中院近日判决,雅斯超市应当退还多收的33万余元“返利费用”(详见本报昨日报道)。昨天,记者了解到,此案已引起物价、工商等部门关注。

昨天下午,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的合同费、搬运费、配送费等均属违规收费,但由于目前许多供应商处于市场弱势地位,往往被迫交纳许多在合同范围外的“进场费”。

“针对这种情况,工商、物价等部门特地制订了关于零售商、供应商合作的格式合同,双方签订的协议,应当以此为依据,在此范围外的收费,应属于清理范围。”物价局负责人告诉记者,从雅斯超市这起案件反映的情况来看,部分超市仍存在不规范收费行为,在“进场费”上也有多项涉嫌违规收费内容,主管部门将加大整顿力度。

收费隐蔽,不愿“得罪”零售商,不了解规章制度……

“进场费”饱受诟病,投诉却很少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虽然在超市、大型卖场内存在各种名目的“进场费”,但被收费的供应企业、个人却很少投诉。物价局负责人介绍,这主要是由于供应商不愿“得罪”零售商,也有许多遭遇乱收费的企业不了解具体的规章制度。

据介绍,从前几年开始,宜昌多部门就开始对“进场费”中的部分违规内容进行整治,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家超市或卖场因此受罚,主管部门也很少接到投诉。一家超市供应商告诉记者,超市在收取此类费用时,基本不签合同,没有形成书面文字,而是直接从货款里扣除,为继续保持合作关系,他也不愿提出异议。

“除收取费用比较隐蔽外,哪些费用该收,哪些费用不该收,许多供应商也并不清楚。”物价局负责人称,目前,多部门正在加大对“进场费”违规收费的宣传力度。

去年,宜昌多部门曾专项整治“进场费”问题

遇违规收取“进场费”,可拨12312投诉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去年宜昌多家部门曾联合发文,针对“进场费”问题进行专项清理整顿。

“根据规定,连锁超市企业等零售商可以收取促销服务费,合同费、搬运费、配送费等均应纳入清理之列。”记者在一份宜昌商务局文件上看到,“进场费”问题不仅涉及超市,也包括百货店、电器专业店等大型零售企业。

物价局负责人介绍,“以条码费为例,国家有统一规范的商品条码,供货商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商品条码,并可以在零售商经营场所内正常使用,但零售商仍向供应商重复收取店内条码费用,这就是违规收费。”

记者了解到,宜昌市政府清理整顿违规收费工作协调小组已公布举报电话“12312”,“如果供应商遇到超市或大型卖场违规收取高额进场费,均可拨打此电话投诉,主管部门将严肃查处。”

声音

供货商诉苦:进场费已成“潜规则”

“你们的报道,说出了我们的难处。”昨天,几位供货商致电本报记者,盼望“进场费”能透明起来,改变“一边倒”的局面。

供货商介绍,收取合同范围外的高额“进场费”,已成为不少大型超市的“潜规则”。一位代理宜昌区域某饮品的供货商告诉记者,无论是销售旺季和淡季,都需向超市交纳各种名目的“节庆费”、“促销费”,“大型卖场都是直接从结算货款中扣除,根本无从抗拒。”

本报报道经多家网站转载后,网友们也跟帖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腾讯网友“宜昌-宏腾五金”称,“很多大型商场也是这样,恨!”网友“天成”说,“这些违规收费的成本,最后都转嫁到消费者头上,难怪东西越来越贵。”

律师观点:希望规定再明确些

“什么样的费用该收,什么样的费用不该收,这中间存在哪些模糊地带,光凭文件,很难讲清楚。”昨天,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告诉记者,虽然这场官司中,法院判决雅斯超市应当返还多收的费用,却无法改变生产商、超市和消费者间的地位。

这位律师表示,在这场行业博弈中,超市以高额“进场费”作为盈利模式,生产商和供应商处于弱势地位,但“最终的成本,还是会转嫁在消费者头上。这就需要政府部门能将相关法规规定的更细致,通过消费模式的改变,让‘进场费’这个区域更加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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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雅斯超市“进场费”案引发各方关注
来源:地产中国网综合2013-03-20 09:23:00
据《三峡晚报》报道,宜昌鑫柳商贸公司状告湖北雅斯连锁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斯超市)收取高额“进场费”的官司历经二审,宜昌中院近日判决,雅斯超市应当退还多收的33万余元“返利费用”(详见本报昨日报道)。昨天,记者了解到,此案已引起物价、工商等部门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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