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试点宅基地参与旅游开发 严禁建商品房

来源:海口晚报 2013-03-18 09:01:00

记者从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了解到,至去年底,海南省89.65万农户领到了宅基地,发证率占全省应发证总户数的97.7%。海南省规定,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划拨宅基地用于住宅建设,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75平方米。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擅自占用土地建住宅。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予他人后,再申请划拨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禁止城镇居民到农村非法购买宅基地建房,违者予以没收。禁止变相通过联营合作、入股等形式建设“小产权房”、出售“小产权房”,违者予以没收或拆除。

据了解,虽然海南省对村民宅基地使用权有严格规定,但同时积极推动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2009年国土资源部批准三亚市作为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试点单位成立了三亚槟榔园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当地农业龙头企业合作,制定了《新农村合作开发概念方案》,尝试用土地作为资产与企业合作,农民以土地入股,共同开发建设。去年国土资源部再次明确要求在海口、三亚、陵水等市县开展全国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海南省进一步将保亭也纳入试点。在海口主要是探索集体土地交易平台建设与宅基地管理,在三亚、保亭着重探索农村集体土地参与旅游开发,在陵水着重探索旅游景区周边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和利用,分类稳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在全省选择一些试点村庄,按照依法、自愿、有偿、不改变土地所有权的原则,通过转让、租赁、联营合作等方式积极发展“农家乐、休闲观光”、观光旅游、生态农业等多种形式的乡村旅游项目,但严格禁止商品性房地产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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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试点宅基地参与旅游开发 严禁建商品房
来源:海口晚报2013-03-18 09:01:00
多家媒体报道,广东将允许转户农民出让宅基地和土地获得财产权益。记者了解到,该政策主要是完善异地务工人员(“进城农民工”)农村宅基地具体配套政策的,其针对的是“转户农民”。据了解,海南目前也在试点农村集体土地参与旅游开发,但严格禁止商品性房地产项目建设,业内认为海南正在试点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不会影响到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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