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标书应被拒收
3月初,长沙县纪委工作人员向中国青年报确认,这件事之前已立案调查,执法室一位戴姓主任当天下午外出调查该案。
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教研室副教授韩强表示,招投标有着严格的程序,程序要件不符合要求,投标行为就是无效的。“投标是要约,中标是承诺。严格来说,本案例的要约不符合形式要件,要约无效,合同就不成立,投标行为就不生效。”
针对投标文件密封制度,韩强认为,这并非纯粹保护投标人的秘密,也是为了防止串标、泄露标的,维护公平投标。因为一旦有标的泄露,哪怕投标人条件合理,也不能中标。
“无论是现场递交还是邮寄,两端密封都是为了防止中间环节出问题。正规的法律文件都需要两端密封的。”韩强说,即使两种投递方式有区别,但随便更改解释投标程序,以后的投标活动就难以预见,“法律的严格执行是为了提供一个可预见的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重庆言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镜杰告诉笔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应属无效标。
“应该重新开标。当然,鑫元公司依然可以参与新的投标。”韩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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