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尽量协调两家换房
对于装错新房,桂先生说,这是由于开发商的工作失误造成。“是销售人员带我看错了房子,而且当时都没有任何门牌标识。”陈先生说,虽然购房合同上写的是4-2,但自己当初看中的确实是位于楼层右侧的4-1房,自己理应是现在4-1房的主人。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福星花园的开发商国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鲁姓负责人表示,陈先生和桂先生的购房合同均无差错,对于如今出现装错房的问题,鲁先生说,桂先生称是销售人员带他看错房并无实证,因此只能按合同行事。
“我们已和两家人进行协商,希望通过变更合同解决问题。”鲁先生说,目前开发商与桂先生达成一致,希望通过对陈先生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双方进行合同变更,使陈先生成为4-2的房主,而已装修的4-1房为桂先生所有。
对于开发商提出的解决方案,陈先生不赞同。“4-1本来就是我的房子,我不会变更。”陈先生说,当初买房看了又看,精挑细选了4-1房,虽然与4-2房的户型、面积都一样,但自己不愿更换。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