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营改增须防税负不减反增

来源:经济参考报 2013-02-07 07:53:00

据刘国柱透露,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调查组近期也完成一份报告。该报告以某市属大型建筑企业为例,实行营改增后企业纳税总额约5389.37万元,实际税负增加42.70%。

早在2011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方 案 》 就 指 出 , 在 现 行 增 值 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建筑业等适用11%税率。而根据现行《营业税税目税率表》,建筑业适用于3%的税率。

汪士和告诉记者,2011年曾委托13家不同类型建筑企业的总经济师或总会计师进行综合测算,营改增后税率若下调至8%以下,上述企业有望实现盈亏持平。但他预计,既然营改增之后11%的税率已写进文件,短期内要下调税率很难。

此外,相关专家还建议,建筑业实施营改增不宜采取“局部地区试点模式”,应采取“全国一步到位模式”,否则会形成政策洼地,吸引产业资本向税率低的试点地区集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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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营改增须防税负不减反增
来源:经济参考报2013-02-07 07:53:00
记者6日获悉,一份以住建部名义起草的建议稿1月份已发至国家财税主管部门,提出建筑行业希望不急于在本行业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如果试点营改增,也希望通过相关税制设计解决进项税抵扣难问题,避免企业税负不减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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