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变身集体宿舍隐患多
昨日,记者联系了6楼房东朱女士。朱女士说,房子是请中介公司租出去的,和她签合同的是洗脚城的负责人熊先生,合同上只写了用作住房,却没有写明住多少人。得知租户给夏先生一家带来的烦恼后,朱女士表示愿意配合解决,但合同已经签了3年,熊先生把原本的毛胚房搞了简单装修,他一时也难以为这么多员工找到其他房源,只能提醒员工注意保持安静。
“住这么多人,电梯等设施容易损坏,噪音扰民投诉不断,我们也头疼。”湘江锦绣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说,《物业管理条例》没有规定住宅不能当员工宿舍,他们只能上门做工作。租户表示会尽量减少噪声,但毕竟30多人挤在一个套间内,噪声总是难以避免。还有这居室内床挨床、人挤人,屋内杂物乱堆乱放,一旦失火,后果不堪设想。
长沙晚报热线曾多次接到过读者类似的反映。宝南街的陈先生年过七旬,他家楼上的住房租给了酒店员工,不但每天吵得他难以入睡,而且租户经常往卫生间里乱扔东西,下水管几乎每个月都要堵塞。
肖女士通过中介出租了伍家岭的一套住房,没想到租户把房子用作了员工宿舍,57平方米的房子挤进了12个人,双层床和各种杂物挤成一团,不但让房里的设施损坏严重,消防隐患重,还闹得楼下的住户意见很大。
律师提示
可要求租户停止侵权
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叶翔锋律师表示,对于出租房的租户人数,目前长沙没有相关的法律标准。根据物权法相邻关系的规定,业主出租房屋,不能影响到他人的权利。湘江锦绣小区7栋6楼的租户,使楼下住户的休息权受到损害,夏先生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若多次协调未果,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随着商品房出租现象越来越普遍,因房屋出租引起的纠纷也越来越多。据了解,《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已有明确规定:“居住房屋不得租作单位集体宿舍”。市民呼吁长沙有关部门借鉴其他地区好的经验,尽快出台相关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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