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忧三
隐性瑕疵瞒天过海
陈某2011年冬天到某小区看二手房,觉得该小区环境不错而且房屋的户型格局也不错,于是决定买下该房。在与房主刘某商谈好价格之后,双方很快办理完付款和过户手续。2012年夏天,陈某入住后发现,该房屋的中央制冷空调噪声震动很大,无法正常居住。陈某认为刘某在卖房时未告知该房屋存在瑕疵,准备找刘某退房,结果已经找不到刘某了。
●法官说法房屋有瑕疵可依法维权
陈昶屹指出,本案例是买房人通过正常的交易程序取得房屋产权,实际居住时才发现房屋存在当初看房时不易发现的瑕疵,以致无法正常居住。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
因此,买房人在购买二手房时,特别是购买使用年限较长的房屋,买房人应当对小区进行相对全面的了解,比如向小区其他房屋业主及小区业主论坛了解小区房屋的质量状况以及出现的常见问题等情况。(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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