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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城市有人刚过一百有人超过一万 专家建议严格落实缴存上限比例政策。
同一座城市,不同的单位,公积金缴存差距竟达141倍,记者的调查结果令人不安。公积金缴存差距,本质上是收入差距。极端的事例显示,收入低的人,用公积金贷款买不起房;收入高的人,公积金不是买房必需,甚至成了避税手段。事实表明,现行的管理制度亟须完善,让公积金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
据《人民日报》
现象:
同城不同单位差距竟达141倍
供职于北京市某文化企业的李小雨,每月公积金个人缴存额仅为202元;而供职于某在京大型企业的刘笑笑是2012年2月刚入职的一名员工,其公积金月缴存额已经达到了2070元。两者差距达到10倍之多。
如果这个数字还显“温和”的话,记者在山西的调查就有点吓人——
杨娜在某大型企业山西分部工作,工资条显示每月公积金单位缴存额高达16950元,在山西另一企业供职的吴晓明,每月个人缴存额仅为120元。差距高达141倍。
在山东济南,记者从某企业普通员工张松的工资条上看到其个人公积金缴纳额度为1758.24元,而在某网站工作的王晋的工资条显示,他每月缴纳的公积金为100.3元。
差距为什么会这么巨大?公积金的数额没有一个上限吗?
在北京,为控制公积金总额度,除了在缴纳比例方面进行限制外,相关政策还对缴纳额度规定了上限。北京市规定,2012年住房公积金年度的缴存额上限,按照2011年当地职工月均工资的3倍,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确定。
然而,记者调查中发现,缴存单位并未执行规定。一些单位为了降低用人成本,突破了下限;一些则视上限为空文,把公积金变成了隐性福利。
按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职工和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月平均工资5%,但罚则当中,并未对超出缴纳上限给出相应的处罚。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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