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饶:购买改善型自住商品房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30%

来源:澎湃新闻 2023-11-15 17:07:22

11月15日,据公众号“上饶市人民政府发布”,江西省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改善型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等相关政策的通知》。

通知明确,自2023年11月15日起,凡在上饶市购买改善型自住商品房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不低于购房总价30%。异地公积金缴存职工在该市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参照本地缴存职工贷款首付比例执行。

另外,上饶市还集中调整了贷款最高额度,凡在上饶市购买自住商品房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70万元;购买改善型自住商品房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60万元。异地公积金缴存职工在该市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也参照本地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执行。

同时,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建金〔2016〕230号)文件精神,外中心缴存职工在上饶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不再要求购房人具有上饶市户籍。

按照规定,该通知自2023年11月15日起执行,其中预售商品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存量房(现房、二手房)以契税完税凭证载明时间为准,商转公业务以受理时间为准。

此外,为进一步提升公积金使用效率,更好助力缴存人“住有所居”“住有宜居”,上饶市发布《关于调整公积金贷款认房认贷政策执行的通知》,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配偶已经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缴存人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在上饶市辖区内当前无住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允许申请第三次公积金贷款,参照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政策执行。异地购房职工在上饶购房申请公积金货款贷款次数认定仍按原政策执行。

(责任编辑:孙悦)
即时资讯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恒通国际商务园B12C座五层
邮       编:100015
联系电话:010-59756138/6139
电子邮箱:dichan@dichanchina.com
网站无障碍
江西上饶:购买改善型自住商品房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30%
来源:澎湃新闻2023-11-15 17:07:22
11月15日,据公众号“上饶市人民政府发布”,江西省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改善型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等相关政策的通知》。
长按保存图片

中国网地产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dichan@dichanchina.com 电话:010-59756138/6139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14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 权责申明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4号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