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3月10日,广州越秀区1宗居住用地成功出让,最终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23.57亿元竞得该地块,折合楼面价64576元/平。
地块编号越秀区越秀南AD013907地块,宗地面积8296.7平,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49500平方米,起始价23.57亿元。
据土地出让文件显示,竞得人须在地块内提供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回迁安置住房(以不动产登记的住宅建筑面积为准),由广州市越秀区政府指定单位按3500元/平方米的价格回购。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个月内与广州市越秀区政府签订《回迁安置房移交合同》,承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6个月内移交回迁安置住房,并负责回迁工作,若竞得人未能按期与广州市越秀区政府签订《回迁安置房移交合同》,出让人将单方解除出让合同。政府回购回迁安置住房须与首期工程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政府回购住房的位置、户型套数等需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广州市越秀区政府的同意且不得擅自修改,装修标准按照《广州市保障性住房设计指引》(2017版)的要求进行装修。竞得人在主体工程首次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及首次办理初始登记手续时,必须包括约定配建的全部政府回购回迁安置住房。政府性回购回迁安置住房在办理房屋回购交易手续时,双方按购房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按规定各自支付相应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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