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12月17日,阳光城发布公告称,阳光城持有99.11%权益的子公司镇江中轩置业接受杭州工商信托提供2亿元的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作为担保条件镇江中轩置业以其持有的部分地块提供抵押,镇江中轩置业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镇江中轩置业该笔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镇江中轩置业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公司为子公司镇江中轩置业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1.5亿元,使用0元,从子公司新疆润唐置业有限公司的计划担保0.5亿额度中调剂0.5亿元额度至镇江中轩置业。经本次调剂后,公司为子公司镇江中轩置业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2亿元。本次担保实施后,其剩余可使用的额度为0元。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58.31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91.70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9.9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195.30亿元,实
际发生担保金额为759.1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30.36%。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353.61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850.8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70.27%。除上述两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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