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栾城楼底镇东尹村5地块 补偿费557.4万元

来源:中国网地产 2019-08-07 08:33:53

 中国网地产石家庄讯:8月6日,栾城区自然规划局发布了一则《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公告显示:该批次共涉及5个地块,土地权属全部为楼底镇东尹村农民集体。

地块位置:东尹村村北,建设大街以东、仓宁路以北,批准面积2.6171公顷。

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213万元/公顷。

土地补偿费:557.4423万元。

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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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019]第30号

2019年7月1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下达了(冀政转征函[2019]366号)建设用地批复,批准石家庄市2014年实施第八十五批次建设用地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2.6171公顷(其中耕地2.2635公顷,农村道路0.0269公顷,沟渠0.2763公顷,设施农用地0.0504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现将批准的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的权属、位置、面积、地类和用途

该批次共涉及5个地块,土地权属全部为楼底镇东尹村农民集体;地块全部位于东尹村村北,建设大街以东、仓宁路以北,批准面积2.6171公顷(其中耕地2.2635公顷,农村道路0.0269公顷,沟渠0.2763公顷,设施农用地0.0504公顷),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征收土地补偿费支付对象、数额和支付方式

该批次征收涉及楼底镇东尹村,面积2.6171公顷,属Ⅰ区片,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213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为557.4423万元。无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根据区两办转发的《关于在全县推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的意见》和栾农财[2006]3号文件,该地块的征地补偿费用以转账方式拨付到楼底镇政府,由楼底镇政府根据有关规定拨付到被征地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三、安置办法

被征收土地需安置农业人员由东尹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四、法律救济途径

如对本批复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五、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村委会为单位书面形式送达石家庄市栾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88211302

特此公告                       

             2019年 8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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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该批次共涉及5个地块,土地权属全部为楼底镇东尹村农民集体。地块位置:东尹村村北,建设大街以东、仓宁路以北,批准面积2.6171公顷。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213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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