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补充协议不能盖章贷款 “霸王合同”成购房者投诉焦点

来源:钱江晚报 2019-01-04 09:07:28

律师称此类条款可视为无效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展开专项整治

补充合同的存在本身是否合理?

不动产法律专家胡增冬律师表示,开发商的补充协议条款往往不只是针对一户购房者,所以有很多条款可以理解为格式条款。而《合同法》针对格式条款有比较详细的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因此,胡增冬举例,像条款中针对《物权法》明确属于全体小区业主共同权利的部分,排除业主的主要权利、以及不适用新版本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免除自身义务的,均可适用《合同法》该条宣告相关合同条款的无效,从而维护自身的权利。

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翁博甫律师表示,在卖方市场,开发商处于比较强势位置,尤其是已经交了首付的情况下,与开发商僵持只会损害购房者自身的利益。翁博甫律师认为,就算已经签订了补充协议的业主也不用担心,部分条款并不会影响整个购房合同的效力。如果业主在签订合同后发现条款有损个人利益,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权。

对于刘女士的投诉,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说,刘女士所购楼盘的开发商从2017年6月26日至今已通过“浙江省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系统”网上申请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27份,我局对该公司提交的材料按规定进行了形式审查,办理了该公司的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并对备案合同进行了公示。合同备案的重要目的是发挥全社会监督的作用,公众如发现备案的合同存在违法条款可以向备案机关举报,备案机关对确认存在违法的合同条款将通知经营者修改,并要求重新申请合同备案。

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说法,2018年11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我省关于对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浙市监市[2018]1号),明确商品房买卖合同等三大类为此次我省的整治重点,并已委托律师事务所对备案库里的合同进行审查,刘女士所购楼盘的开发商的合同已作为必审的合同列入其中。“如备案的格式条款存在违法情形的,我局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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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补充协议不能盖章贷款 “霸王合同”成购房者投诉焦点
来源:钱江晚报2019-01-04 09:07:28
带装修减配以及因之产生的业主维权,将成为2019年杭州房企最大的隐忧之一。“防患于未然”,一些房企想的不是如何做好品质,而是在合同里动手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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