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4岁失业青年均可享受 江苏就业见习补贴范围扩大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8-12-25 15:19:14

近日,省政府发布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2019年1月1日起,我省将实施三年十万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

在支持企业发展稳定就业方面,我省将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对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从3%阶段性降至1%的现行政策,2019年4月底到期后继续延续实施。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过高的统筹地区,可阶段性适当降低单位缴费费率,同时不提高个人缴费费率。困难企业经批准可缓缴除基本医疗保险费外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

接下来,我省还将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困难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上述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一方面稳定就业,另一方面鼓励全民创业带动就业。根据《意见》,放宽市场主体登记条件,对注册在创业孵化基地等集中经营场所的市场主体,可在登记时实行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将创业担保贷款调整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将支持对象扩大到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全体城乡创业者(包括外地户籍在江苏创业人员)。提高贷款额度,对个人自主创业、雇用不足3人的,最高额度提高到15万元,雇用3—5人的提高到30万元,雇用6人以上的提高到50万元。

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三年十万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组织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并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责任编辑:)
即时资讯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恒通国际商务园B12C座五层
邮       编:100015
联系电话:010-59756138/6139
电子邮箱:dichan@dichanchina.com
网站无障碍
16—24岁失业青年均可享受 江苏就业见习补贴范围扩大
来源:中国江苏网2018-12-25 15:19:14
2019年1月1日起,我省将实施三年十万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
长按保存图片

中国网地产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dichan@dichanchina.com 电话:010-59756138/6139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14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 权责申明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4号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