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不补?建什么?谁说了算?
梅县区松口镇桃宝村村民黄俊家破败的老祖屋,因多年失修,一直闲置被列入了“三清三拆三整治”范围。而黄俊始终不同意拆除。“心里没底,拆掉后这地方还是不是我的?”
“三清三拆三整治”后土地的权属问题以及补偿问题,这个顾虑并非黄俊一人所有。
在高州市镇江镇,就有村民针对村里的“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提出了异议:“你拆我的危房可以,但必须得给我重新建一座新房。”“我的房子没坏,还可以用来放东西或养鸡养鸭,为什么要拆?”
“三清三拆”原本是涉及乡村公共利益的好事,却在个别村庄成了“村民不乐意、干部不满意”的“硬骨头”。
一张平面图,12个鲜红的手印,这张“村民出让自家土地的手稿图”贴在罗定市龙湾镇大石村委会长湾村的宣传栏上。平面图所在的位置,如今是一个小广场,竖起了篮球架,还安装了几组健身器械。
“这片区域原本挤满了泥砖房,许多已经没人住了。去年7月一次性全部拆除。”长湾村新农村建设筹委会理事长肖志勇告诉记者。但是拆除之后,建什么,谁说了算?
村理事会成员们逐家逐户征求村民意见后,最终决定在拆除后的空地建设健身广场,供村里的老人和孩子休闲健身。
事实上,在长湾村,清拆工作中也有“硬骨头”要啃。一份“换地协议书”显示,村民肖彩云(化名)愿意将100平方米的旧屋地与肖志勇家约100平方米的田地对换。
在整个清拆过程中,肖志勇拿出了近1亩的土地与不愿意拆危旧房的村民置换。“如果人人都怕吃亏,那清拆必然进行不下去。”
肖志勇总结,在村里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找准人也很重要。“推选有威望的老党员、退休干部、老教师来干这事,工作会顺利很多。”
在阳山县东江村,村民们筹工投劳达700多个工日,先后开展了村中亮化、破旧泥砖屋拆除、公共休闲活动场所土地置换、村中绿化等工作,绿化种植香樟树苗7600多株……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有疑虑有意见很正常。我自己就是农民,肯定理解。凡是不太愿意的,我们绝不勉强,在置换时还会尽量用品质高的土地去换”,东江村村民理事会会长陈晋勋介绍,通过村民理事会反复耐心地做工作,按“拆旧、青苗、人工、让地”的“四不补”原则,村民出让土地达470多平方米。
在阳山县阳城镇高村的墩背村和龙颈村两个自然村,村民理事会做工作,发动村民自觉腾出土地建设村中公园、体育娱乐等公共设施。
吃下“定心丸”换取“赞成票”
“关键是要组织好、发动好群众,让农民参与到其中。”陈祖煌表示,“三清三拆三整治”必须始终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让农民自己来讨论决定自己的事情,实际上这就是一个自治的过程。
日前记者再次来到松口镇桃宝村,几乎看不到危旧房以及破败的猪栏、茅厕等,取而代之的是绿化地、正在新建的房屋等。
在拿到自己签名确认、村民理事会盖章、村民小组组长签名、村委会意见公章等内容,同时附上拆除的四址指界图的土地凭证后,黄俊踏实地同意了拆旧,并在旧址上种上了蔬菜。
以发放土地凭证的方式,区分处理所拆房屋等的土地权属问题,得到了村民的广泛支持和认可,换来了村民对“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的“赞成票”。截至4月全区已发放清拆“土证”1266张。
在怀集县梁村镇镇武村,村里规划建公共基础设施,最头痛的问题便是缺少土地。镇武村把眼光瞄准拆除“空心村”和村边地块。无偿拆除村旧房危房,村民不同意,怎么办?镇武村的解决方案是开具土地凭证来给农民吃下“定心丸”:由村理事会对拟拆除的房屋进行测量,经当事人、驻村镇干部和村干部确认后,向当事人开具登记表,加盖镇城建办和国土所公章后生效。
“有政府开具的‘凭证’在,还有啥担心的。”现年85岁的村民李德卷如是说。
在镇武村下辖的水南村,七成需拆除旧屋的村民签署了协议。在下植村,村民表决认为老屋有人员居住,房屋质量较好,不急于拆除。“我们尊重村民代表的决议,对于不急于改造的自然村不强行推进拆除。”理事会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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