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符合条件非本市户籍 老人有望纳入穗低保

来源:广州日报 2018-08-29 08:57:24

原标题:广州出台56条措施提升老年人幸福感 符合条件非本市户籍 老人有望纳入穗低保

《广州市深入组织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由市府办公厅印发实施。2017年底,广州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61.85万人,占户籍人口的18.03%,《方案》将惠及上述人群。据悉,该方案共有56项照顾服务措施,围绕养老保障、居家养老服务、医疗保障、法律援助、社会参与、交通出行等方面提出加强老年人照顾服务的具体项目。

设施

在推进老年宜居社区、老年友好城市建设方面,《方案》指出,广州将加强社区、家庭的适老化设施改造。

优先支持老人比例高的住宅加装电梯

提倡在推进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改造中,适当配备老年人出行辅助器具。同等条件下,依法优先支持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住宅加装电梯。

新建小区、微改造老旧小区必须建设无障碍设施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同步按标准建设无障碍设施。需采用立体形式的人行过街通道,在现场条件允许时应同步设计、建设、验收和投入使用与其配套的无障碍设施。新建小区、微改造老旧小区必须建设无障碍设施,其他旧小区逐步推进改造。支持街道(镇)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和企业、机构提供老年人自动电摇床、制氧机、电动轮椅等辅具租赁服务。通过社区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商业营业服务点等开展老年辅助器具社区租赁试点。同时,将探索出台特殊困难老年人租赁辅具补助或租金减免措施,为有需要且需重点关注的困难老年人免费提供辅助器具,对老年人购置辅助器具分类别给予一定补助补贴。

鼓励客运站点开辟老年人候乘专区

支持城市公共交通为老年人提供优惠和便利,鼓励公路、铁路、民航等公共交通为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务。鼓励铁路、水路和航空客运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上下交通工具、购票、乘座、咨询指引等照顾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汽车、地铁、轮渡等客运站、客运点开辟老年人候乘专区,并在醒目位置设置老年重点人群服务指引提醒标志。

保障

《广州市深入组织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的56项落实措施围绕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推进医养结合、加强老年法律维权、发展老年教育等主要任务提出,确保老年人照顾服务有目标、有要求、能落地。

另外,广州将打造“敬老月”老年文体活动品牌,每年“敬老月”期间至少组织2种不同类型的全市性大型老年文体活动。同时,广州将动员市各级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结合“敬老月”、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时点,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慰问送温暖、志愿为老服务等活动。

进一步完善长者长寿保健金发放工作

《方案》指出,广州将全面建立针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的补贴制度,并做好与长期护理保险的衔接。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一方面,广州将进一步完善长者长寿保健金发放管理工作,确保长者长寿保健金依申请、按时足额发放至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同时,引导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申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资助,资助范围和标准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另一方面,广州将把非本市户籍但与本市居民共同生活和共同居住且未在其户籍所在地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老年人纳入广州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同时按照分类救济相关规定,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老年人享受相应的特殊津贴,确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依法得到保障。

明确基本养老服务项目与收费标准

在居家养老方面,制定出台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清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指导参考价等文件,明确基本养老服务项目与收费标准。

《方案》指出,将实施助餐配餐服务提升工程,优化提升“市中心城区10~15分钟、外围城区20~25分钟服务网络”,推动助餐配餐服务体系与医养结合、生活照料、心理慰藉、文体娱乐等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相结合,拓展助餐配餐服务内涵,促进助餐配餐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助餐配餐服务高质化、个性化、多样化水平。

医疗

《方案》要求,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鼓励政务、医疗、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有线电视、金融等服务行业设置老年人优待标志、标识。

《方案》要求,要在市、区出入境办证大厅设立老年人办证服务区,为符合申请条件的老年人开辟优先服务绿色通道,加急办理出入境证件。市各公立医疗机构为院内就诊患者中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免费提供担架、轮椅等照顾服务。争取到2020年,所有医疗机构开辟老年人优先挂号、就医等绿色通道。对持优待凭证的老年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优惠普通门诊挂号费或门诊诊查费。

为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在医疗保障方面,《方案》明确,广州将为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居民(包括本市户籍及居住半年以上的非户籍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免费提供一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内容的公共卫生服务。

纳入低保、低收入的老年人及计生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参加本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个人缴纳的费用,由医疗救助金全额资助。

同时,广州支持社会资本开设护理院、康复医院,鼓励各类养老机构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医疗养老联合体,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支持公立医院资源富余的区,发挥一、二级医院和专科医院专业和人才优势,转型为老年人护理院、老年康复医院或者开设医疗护理型病区。

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

广州将鼓励和引导医生工作室等医生集团发展“医生集团+连锁医院”模式,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健康养老产业。

另外,广州还将鼓励社会力量针对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老年病医院、老年康复医院、老年护理院、护理站、老年健康管理中心等医养结合机构;探索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

同时,广州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为确有需求的老年患者提供家庭病床、出诊、巡诊等服务。以老年人为重点,推广家庭医生制度。

服务

《方案》还要求落实老年人投靠子女入户政策,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非户籍老年人覆盖。

老年人投靠子女将可入户

推进出台《广州市政策性入户管理办法》。对符合投靠子女入户条件的老年人,准予其迁入本市居民户口。依规受理审核老年人投靠子女入户的申请,开辟优先办理等便利通道。此外,还将推动独生子女护理假政策的实施,提倡用人单位实施子女照顾失能老年人带薪休假,鼓励企业对照顾因病住院老年人的职工实行弹性工时制度。

为老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广州将推动《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修订,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三无”老年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空巢老年人和享受低保待遇、特困供养待遇的老年人、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以及老年人因主张权利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于经济困难审查。

值得注意的是,广州将试点广州公证处、海珠公证处为老年人提供综合性公证养老服务,为贫困、高龄、空巢、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公证法律服务保障,定期举办老年人公证咨询活动专场,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设立遗嘱公证优先窗口,建立为老年人服务的专业团队。广州将倡导全市各公证机构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减免公证费,分期分批为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

教育

在发展老年人教育方面,《方案》大力促进老年人就读老年大学。既推进贫困老人学费的减免,又大力推动老人教育机构的全面建设。

所有公共图书馆免费对老人开放

《方案》提出,广州将对本市户籍贫困老年人进入老年大学(学校)学习,予以学费减免;同时,推动各类老年大学逐步面向社会办学,健全“居(村)—街(镇)—区—市”四级老年教育网络体系。到2020年,广州将实现50%以上的街(镇)建有老年学校,30%以上的居(村)建有老年学习站(点),力争建成11个养教结合试点。

广州将逐步推广老年志愿服务“时间银行”制度,组织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高龄、残疾、失能老年人开展志愿服务。到2020年末,老年志愿者占全市老年人口的比例达12%。

同时,广州市所有公共图书馆(室)、文化馆(站),将对老人实行无差别免费开放。广州将推动公共图书馆在阅览区域设置老年人专座,在开放时间内优先供老年读者使用,提供大字阅读、触屏读报等辅助设备。

进一步提升“平安通”服务

在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智能服务水平方面,《方案》提出,通过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社会组织公益创投等形式,加强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信息的汇集、对接。完善社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功能,开发APP和移动终端。进一步提升“平安通”服务,资助低保、低收入、残疾、失能、独居、高龄等老年人使用“平安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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