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确定第一批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城市,包括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等。
董祚继在文中称,在城市近郊区,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可以有效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应,缓解城市住房供需矛盾,同时也有利于拓展集体土地用途,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并加速城中村、城边村改造;在广大农村地区,出租闲置农房和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为城市人口旅游休闲、养老养生等开辟空间,激活沉睡的土地资产,促进乡村振兴。
除北京和上海早有推进外,官方信息显示,另外11个城市集体土地建设租赁房方案今年初也获得了两部委的联合批复。自去年8月开始启动的这项试点工作正在进入加速通道。
上述自然资源部函件要求,地方需要填报今年4月25日前完成立项的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项目情况,包括用地面积、租赁房套数、土地产权主体、建设资金投资、资金来源等。
住建部上述通知也要求,开展租赁住房、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6月底前要向住建部和相关部门报告试点进展情况。
也曾有观点认为,集体土地建设租赁房是变相将“小产权房”合法化。对此,董祚继表示,“小产权房”是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产权不受法律保护,与依法依规建设、依法实施不动产登记的集体租赁住房具有本质区别。推进多主体供地,更不是要开“农村宅基地买卖”的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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