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热点问题答疑

来源:中国网地产 2019-12-18 16:05:00

问:在石家庄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外地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职工在异地购房的,不能在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可向购房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当地的贷款政策。


问: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要什么资料?

答:提供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本人在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中任何一家银行开户的一类银行卡,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应当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房地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售房单位签章的购房款发票;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


问: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有哪些渠道?

答:职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1、拨打“12329”热线语音自助查询;

2、登录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sjzgjj.cn)个人网上大厅查询;

3、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管理部自助查询机查询;

4、下载手机APP“手机公积金”查询;

5、关注微信公众号“石家庄住房公积金”查询;

6、通过微信城市服务查询;

7、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查询


问:可以为职工多次补缴住房公积金吗?

答:原则上每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为同一职工补缴一次


问: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一)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未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的;

(四)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五)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六)遇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七)退休的;

(八)死亡或已宣告死亡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一)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二)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三)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满半年未继续缴存的


信息来源:”石家庄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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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网地产2019-12-18 16:05:00
问:在石家庄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外地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答:职工在异地购房的,不能在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可向购房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当地的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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